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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都分开处理的,事故责任做事故事责任处理的。...
如果你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找人顶包,你可以向出据责任认定书的交警提出复查重新认定的要求。只要在交警出据新的认定书后,认定书确认你无责时你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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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裁定对方全责,但对方就是不赔偿你的损失,那么你只能起诉了,否则你的赔偿款就拿不到啊。拿着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肇事方,肇事司机是第一被告,他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法院受理后,择期开庭,一般是受理后的30-60天内开庭,法院审理后会判决肇事者赔偿你的损失,法院判决后还是不赔偿的,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查封他的财产来赔偿你的损失。
不可以,工伤赔偿的对象必须是劳动者本人,并且劳动者本人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您本人确实在那里工作过,如果真的赔偿了,且发现冒名顶替的现象,按诈骗处理。如果您是顶替别人上班,在上班时受到的伤害,您需要证明您是顶替了他人,并且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明,然后以您本人的名义申请工伤。
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但工伤保险不再赔偿工伤医疗部分。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1〕9号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21.12)》 十五、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采用何种赔偿模式?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21)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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