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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1、保护现场,拍照取证; 2、事故轻微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项; 3、人员伤亡的,不能自行处理。...
流程是双方在现场签字这个协议书,无异议然后可以各自离开先办理手头事情。然后在商议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认可的维修站,维修完毕之后各自取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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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每年交通事故亡人数已经超过了10万人,我国汽车保有量不到全世界2%,但是交通事故亡人数则占全球的比例达到20%(据统计,2003年全世界交通事故亡人数为50万人。其中,中国为10.4万人)。 多年来,虽然我国万车亡人数不断下降,但是由于汽车保有量增长更快,所以每年交通事故亡总人数仍是不断创出新高(见附图1)。据公安部的统计数字,2002年,我国万车亡人数为13.7人,据日产汽车技术人员介绍,这个数字是日本的10倍以上。 中国交通事故亡人数居高不下,原因众多。“2005汽车安全论坛”的与会人员讨论认为,主要原因:一是国内的混合交通现状,国外经常是车撞车,人的概率小,而国内经常是车撞人(或两轮车),人的概率大得多;二是国内行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不多;三是不少国产车在安全性方面与国外存在差距;四是国内很多驾驶员没有养成正确的驾驶习惯,没掌握事故发生前后正确的操作方法;第五,国内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在设计规划上也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据自行车交通事故统计报道中国的致交通事故中有八成是由于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造成的;而在日本,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据2004年的数据,日本所有交通事故中,由驾驶员错误判断、操作失误等造成的占了88%,而由行人、摩托车等造成的仅占12%,与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这也从另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混合交通的危险,行人、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违章行为,是中国交通事故率、特别是致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详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在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处理效率方面,出台了四项制度措施。一是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规定当事人在现场拍照或者规划事故车辆位置后,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进一步提高轻微事故现场的撤离效率,防止二次事故和交通拥堵。第二,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减少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第三,对于未造成当事人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交警和警务助理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为当事人协商处理提供指导。第四,对事实原因明确、当事人无异议的伤人事故,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当事人各方申请,可以迅速处理,缩短事故处理周期。
1、事故现场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 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2、马上停车 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3、发出警示 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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