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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
年。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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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1)新年、假期1天(1月1日)(2)春节、假期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假期1天(农历清明日)(4)劳动节、假期1天(5月1日)端午节、假期1天(农历端午日)(6)中秋节、假期1天(农历中秋日)(7)国庆节、假期3天(10月1日、2日、3日)。
2008年被正式确立为法定节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放假1天(5月1日);(五),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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