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资金融入方和资金融出方的一种以股票作为质押的证券交易,一般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进行的过程当中,资金融入方和融出方要签订一份详细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协议,然后双方需要在证券公司的见证下进行交易申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交易主体就是资金融入方和融出方。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一定是好消息,属于中性消息,但不是坏消息。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资金融入者通过质押股权获得资金,约定未来回购质押股权的活动。
说白了就是短期融资行为。如果卖掉所持有的股票会影响他的控股地位,选择质押式回购即保住控股地位又能筹到资金。前期有资金流入企业短期刺激股价上扬,后期还钱导致资金流出企业会刺激股价下跌。至于幅度还要综合其他因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98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