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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用:不收费线下查询: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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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职工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理材料:1。个人及配偶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和离婚证;4、购房首付证明;5、购房合同;6、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7、房产证;8、契税完税证明;9、提取员工的银行储蓄账户。注:以下11种情况已实现零证明材料:1。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2、登记租房;3、无登记租房;4、本市重大社会保障疾病;5、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6、退休;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8、非本市户籍封存半年后提取;9、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10.一次性付清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的提取(取得房地产产权证,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11、再次申请还贷。
网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通过审核,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位经理或员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还单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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