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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公司总是拖欠工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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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是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力支付工资并且就推迟支付工资事宜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的,这两种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迟延支付工资。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就是违法的。针对单位的违法行为,您可以直接向单位提出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也不需要提前告知,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拖欠工资情况应根据主体不同区别对待,如果对方是用人单位,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足额以货币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违法,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纠正违法行为,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如果对方为个人,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属于民事雇佣关系,即雇主与雇员的关系,雇员为雇主从事雇佣劳动,雇主应当向雇员支付报酬,你可以依照雇佣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雇佣报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算。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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