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总则》作了明确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
属于可撤销合同,利益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撤销合同的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要求有担保人,但担保人没有签字,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但担保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无论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是否存在,是否有效,都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部分,不应超过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第八条:主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欠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担保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