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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协商,没有事先拟定的合同。从定义上可以看出,两...
分包合同应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的身份信息、工程分包的剩余部分、金额和三方的权利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承包和分包混为一谈,两者是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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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与普通合同的区别是: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格式条款应当是格式合同,它和一般的合同书,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无法单方修改,由提供合同的一方提前制定好了。而一般的合同书,是双方协商确定,条款双方是可以改的。我们到银行签、电信签的,保险公司的,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我们有时候说的格式条款,是格式合同中,有一些明显对于提供合同一方有利,或不利于非合同提供方的条款。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这些的条款理解或适用出现分歧时,将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一般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 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太大区别,但如果合同签订双方针对合同内容发生歧义时,如果是按照格式条款签订的,向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而一般合同书则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1、劳动合同是否正规,是根据劳动合同上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好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工作内容以及起止时间等。并不一定要是统一的样式。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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