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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做工伤鉴定,根据伤残情况要求伤残赔偿。2.要求2年5个月的保险费用。3.如未签劳动合同要求2年4个月的双倍工资。4、要求经济补偿金。...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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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期间可以要求享受医疗保险和伤残保险待遇。如果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医疗保险待遇的内容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导致残疾的还要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原正常工资发放。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3、伤残保险待遇(1)伤残补助金工伤要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是24个月,二级是22个月,三级是20个月、四级是18个月、五级是16个月,六级是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4、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工伤社会保险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1、员工治疗工伤事故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情况紧急时可附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作人员治疗非工作病,不享受工作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方法处理。二.住院饮食补助费:1、所属公司按本公司公开出差饮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住院饮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发行证明书,经营机构同意,工作人员在统一地区以外就诊的,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属机构按本机构的员工公开出差标准结算。3、错误的劳动费(停业期待待待遇):1、员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业接受工作医疗的,停业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公司每月支付。2、停业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严重或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作人员停业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作医疗待遇。4、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立的工作人员在停业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属公司负责。2、工作人员评定障碍等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作保险基金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立。生活的大部分不能自立,或者生活的部分不能自立,其标准分别是统一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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