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特殊的股权转让情形: 1、继承中的股权转让; 2、执行中的股权转让; 3、离婚中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
特殊的股权转让情形: 1、继承中的股权转让; 2、执行中的股权转让; 3、离婚中的股权转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转让有以下四种情况: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变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的股权转让情形: 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三、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 四、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五、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1)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2)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3)股权强制执行造成的转让。(4)股东因行使回购请求而产生的股权转让。(5)股东资格继承造成的股权法定转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