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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
合同有效,超过20年的部分对双方无效。打个比方双方签订的租赁期限是22年,20年届满后该合同对双方无约束力。承租人继续居住,出租人没意见,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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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子。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子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子。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子,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子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子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子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子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子。
出租房屋的期限有限制。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的期限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可以依法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订租赁合同,续订的期限也不能超过二十年。
应该有的。《房屋租赁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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