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即使婚姻无效,孩子抚养权依然按照父母子女的关系处理,如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可按照固定收入的20%到30%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
无效婚姻一直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规定,通过补办登记手续,使欠缺婚姻登记形式要件的无效婚姻为有效婚姻。 二、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达到了法定婚龄而且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三、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经过治疗,已经痊愈的。因无效的条件消失,而转化为有效婚姻。 四、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是严重违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所以,不存在阻却的事由,重婚是绝对无效的婚姻。即无论申请时,重婚者是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还是已只有一个婚姻关系,都应该宣告其中一个婚姻无效。 五、因亲属关系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 一是自然血亲,即因出生或者血缘而形成的特定身份关系,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即该婚姻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和双方当事人是否有子女,或者不再生育,都应该是绝对无效婚姻。 二是拟血亲,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继父母和继子女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适用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等同于自然血亲,禁止近亲结婚的亲属关系也就包括了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但是,一旦这种法律拟制的血亲解除,当事人之间不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我国立法又没有规定即使收养关系解除后仍不能结婚的规定。因此,拟血亲关系不存在时,其无效婚姻可能已经转化成有效婚姻。
关于无结婚证能生小孩吗问题的回答请参考《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要被处以交纳当地人均消费标准的3—6倍的社会扶养费的,有工作单位的,还要给予最高为开除的行政处分,孩子也会因不能及时办理户口,影响到体检,预防、入托。
1、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2、被宜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 3、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起诉,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起诉。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