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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
《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男工陪产假没有规定,各省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但不一致。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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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只有对女职工产假的具体规定,对男职工产假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男方陪产假根据各地的正则不同,陪产假天数也不同。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享受30天的生育奖励假,配偶享受15天的陪产假。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不得降低工资,不得辞退,不得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未明确规定配偶陪产假。规定丈夫享受产假的,应该是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一般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天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最少可以休140天(最多可以休170天)。也就是在140天的产假中,她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虽然是因为生育而休假没有工作,但是同样享受到了工作时期的工资待遇。“这笔钱不是单位给的,而是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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