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故意杀人罪:主观目的——杀人故意伤害罪:主观目的——伤人过失致人死亡:主观目的——不杀人也不伤人...
故意杀人罪:主观目的——杀人故意伤害罪:主观目的——伤人过失致人死亡:主观目的——不杀人也不伤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规下的科目一取消了题库,题目由全国统一更新,内容保密,今后不再公布模拟题库,因此考生再也不能指望通过“背题”来通过考试了。 新的科目一考试增加了很多真实的模拟场景和新交规内容,里面许多题都是以图片的形式展现,因此加重了实际应用能力的比例。 刚参加完科目一考试的林女士说:“有一道题是通过一幅图片,辨别是雨刮器的开关还是转向灯的开关,我根本没开过车,这哪知道啊。新增加的一些动画题其实也不难,现在的题库主要是让大家理解,在学习了交规后,还要把所有的交规都消化、理解,渗透到头脑中。考官建议,考生只要多看几遍交通法规和123号令,加以揣摩和理会,并结合交警在现场执法时的场景即可。多练习动画题型 考虑到学员考试科目一时基本没有实际驾驶操作经验,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只能靠死记硬背,难以深入理解、掌握并应用。123号令实施后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考官提示学员,应熟记常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熟练应用。切忌以往对题目死记硬背的应考方式,同时对于不熟悉的动画等题型要加强练习。
凡是考试作弊都受到刑事处罚吗?《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人们都在传考试作弊正式入刑了。那么,是不是所有的考试作弊都入刑了,当然不是,它只针对的是国家性质的考试作弊,并不是平常所有的考试作弊都计算在内。 那么国家考试包括哪些?国家考试是指国家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人事、司法、医疗等职业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活动。 1、国家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考试) 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博士研究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2、资格考试。 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等; 3、水平等级考试。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4、公务员考试。 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等。 入刑的考试作弊并不是平常所有的考试作弊都计算在内,它只针对的是以上国家性质的考试作弊。
定性方面,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的定性要注意三点:一是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二是本罪所指的考试目前未予具体列明,但必须是依据法律设立的国家考试,依据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此罪范围之内;三是本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双方行为人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量刑方面,根据刑法打击预防犯罪的目的,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考虑到本罪行为人多为在校学生,且替考者主要以获取物质利益为目的,代替考试罪的量刑较轻。本案被告人张理源、杨晓芳的替考行为严重违反了刑法规定,但鉴于二人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均适用了缓刑,量刑恰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2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