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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之后,对于自己已经订立的遗嘱不满意的,可以变更和撤销订立的遗嘱。当然,也可以重新在书写一份自书遗嘱。订立了多份遗嘱的,如...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之后,对于自己已经订立的遗嘱不满意的,可以变更和撤销订立的遗嘱。当然,也可以重新在书写一份自书遗嘱。订立了多份遗嘱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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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之后,对于自己已经订立的遗嘱不满意的,可以变更和撤销订立的遗嘱。当然,也可以重新在书写一份自书遗嘱。订立了多份遗嘱的,如果都是生效的遗嘱,且这些遗嘱的内容有相互抵触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2、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的方式订立的遗嘱,不能撤销已经公证过的公证的遗嘱的效力。也就是说,公证遗嘱在这五种遗嘱订立的方式中属于最高效力登记的遗嘱,同一时间订立的多种遗嘱相互冲突时,以公证遗嘱为准。在公证遗嘱公证之后,由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的方式订立的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即不能取代公证遗嘱成为最终局的遗嘱,遗嘱人死亡后,仍然按照公证遗嘱分配遗产。 3、公证遗嘱也不是不能变更的,公证遗嘱变更后,也需要到公证处对公证遗嘱再次公证,才能取代旧的公证遗嘱的效力。
以遗嘱继承的内容为准。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才会适用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所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包括组织)签订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按协议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二、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简而言之,当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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