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合法取得股权; 二、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名称; 三、股东名册登记名称; 四、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名称; 五、公司成立后签发出资证明; 六、股东...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有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有以上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未成年人也可能因为继承股东资格而成为股东。但由于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有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有以上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