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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人的,在重整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只有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才能...
对重整计划的批准和认可,是首先应通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一般分为四个组来表决(按债权分类)。各个组均通过表决时,重整计划即获通过。然后由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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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何原因导致债务产生,若是公益债务,那么随时用破产企业财产清偿。
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即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重整计划未获破准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未获得法院强制批准。 二、重整计划草案虽已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但该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审查,未获得法院批准。 具体可参考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与破产清算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的分配给债权人的立法旨意不同,其更侧重于拯救身陷困境的债务人,实现企业再建。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重整: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理制度。1当我们从程序层面上看重整时,它便是我们今天将多次提到的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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