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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网络商业广告一般来说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广告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属于要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网络商业广告一般来说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广告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属于要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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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 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1、商业广告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要约的,具体的条件包括: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满足以上条件的商业广告,即可以认定为要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商业广告一定条件下可以认为是要约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内容具体明确,一经相对人承诺即导致合同成立。商业广告一般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要约邀请,但是其内容具体明确时,可以视为要约。比如房产商在其宣传广告中明确绿化面积等,可以作为要约认定其属于购房合同中的一项内容,从而约束房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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