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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债的情形有,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债权担保;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债。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债。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逃债。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逃债。 5、通过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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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l、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停止发放养老金的情况:退休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应停止发放或暂时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1、退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书或其他相关证明书的情况下,由于材料不齐全无法处理退休的情况2、退休人员下落不明6个月以上,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籍登记机关暂时注销户籍的情况下,由于找不到相关人员,社会保险机关机构可以停止发放养老金3、未达退休年龄,出国境定居未办理养老保险关手续的情况下,退休人员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4、退休法律手续的情况下,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债。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债。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逃债。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逃债。 5、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逃债。 6、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逃债。 7、利用不规范破产逃债。 8、利用拍卖方式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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