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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条款险条款规定,标准配置以外追加设备损失与保险公司无关。为了减少损失,所有者在给爱车增设设施时,可以向保险公司保险增加设备损失保险条款...
负责赔偿车辆因碰撞等事故造成的新设备直接损失。当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造成新设备(是指被保险人除车辆原有设备外安装的设备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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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可以的,现在我国的保险公司为了加强自己公司的竞争力度,在国家的各个城市都开设分公司,更是实现了车险全国通赔的服务。车主在异地购买了汽车保险之后,一旦在异地出险,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异地理赔的渠道,只要去到保险公司任何一个理赔的网点,就可以享受车险查勘定损、接受索赔单证、支付保险赔款等服务。但是,虽然异地投保可以规避保费上浮的问题,但是也存在着投保风险,比如按照规定交强险只能在指定的区域销售,如果通过相关渠道购买了异地的交强险保单,就违反了交强险条列的相关规定,将会导致保单无效,给日后出险理赔时带来隐患。
车辆交了保险以后,需要了解车损险的附加险有哪些的问题。 车辆附加险简称附加险,属于机动车辆保险(汽车保险)的范畴。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包括: (1)全车盗抢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的损失。 (2)玻璃单独破碎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 (3)自燃损失险。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负责赔偿车辆由于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失。
很多人都不清楚机动车损失保险是什么险,其实机动车损失保险内容主要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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