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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清算组不需要召开股东会,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但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是法院指定的专门组织...
1.股东大会通过, 2.需要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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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不需要所有董事。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时,应当及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以下人员或机构产生:(1)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该条文仅是对清算组的组成人员身份作出规定,并未对股东的权利作出规定,同时也并未规定必须全体股东参与清算; 2.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决议确定不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清算组成员,小股东以此主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若小股东认为清算行为或过程对其造成损害,可通过行使知情权、清算赔偿责任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股份。;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变更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具有转让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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