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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九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
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证监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5修订)》第条,设立证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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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1、设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是设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清算组的设立也不同。一般来说,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设立必须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公司从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天内设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决定的人员构成。指定清算的,本文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设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此时清算组的成员由法院指定,股东和中介机构可以共同进行,也可以由中介机构的成员组成清算组。二、接管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全面交付公司管理权,应交付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印鉴,公司进入清算后,应严格控制公司印鉴的使用和保管2、无遗漏债权债务清单3、资产清单应按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清单4、合同、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制作清单5、会计账簿、发票、证明书、空白支票等6、员工名单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的花名单中,详细记载了工作年数、职业形式、工资格、工资格、工资格等未支付的企业资格证明书、未支付的企业资格证明书、未支付的企业资格证明书、未支付的企业资格证明书、未支付的企业资格等。三、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应确定公司财产范围。这个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所有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所有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四、接手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未缴税.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五.设立清算账户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必要的“为了了结公司业务”范围之内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在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为了结束公司的现有业务,清理还没有完成的合同,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在内的催款应收,回收债权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因为不同的债权有着不同的情况,所以应当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针来实现债权的回收工作。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公司清理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相关主体发生纠纷,此时清算组应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清算组可以聘请律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九、办理公司财产,由于公司在清算中的清算大部分都是金钱清算,清算组需要对公司相应的资产进行变价处理,转为货币形式。10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公司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毕后,清算组应重新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相关报表完成以后,如果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清偿;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1、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制定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清算公司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或人民法院有权提出清算方案的修改建议和意见,由清算组修改直到通过。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偿还顺序一般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支付所欠税金(4)偿还公司债务(5)分配剩馀财产。十三、提交清算报告公司清算完毕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制作清算期间的收支报告书和各种会计账簿,将这些资料一起提交股东会和政府主管部门,确认上述机构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1)公司解散原因和日期(2)清算组的构成(3)清算形式(4)清算程序和安排(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6)清算方案(7)清算方案的执行状况(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状况(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4、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的收支报告。各种会计账簿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分别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注册机构批准后,公告公司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九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你公司的情况属于“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虽未注销,但长期不经营,事实上已歇业的公司”。2、借款人是公司,你和妻子是抵押人,不是保证人或者担保人。虽然你们不是保证人,不能直接适用该《批复》,但是根据如果有证据证实你在银行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催款通知书上面签字认可债务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你应承担清偿责任。3、由于你和你妻子并非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因此法院执行其中一套清偿债务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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