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没有如下情形您需要到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市民户籍所在地,另一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方被取消城镇户籍的,由原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双方被取消城镇户籍的,由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口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口迁出不到一年的,由其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