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如果裁人不合法,可要求对方履行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但是,在裁员时,要注意不得裁减优先留用的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但是,在裁员时,要注意不得裁减优先留用的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当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时,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裁员计划应当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裁员。用人单位经济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4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