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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
公司应当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并与员工订立保密协议,规范公司涉密资料、信息的管理。商业秘密(B siness Secret),是指不为公众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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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应当经过双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或者征求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加入劳动合同的,属于单方行为,应视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故保密条款无效,员工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公司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一)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正式定义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因此,商业秘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技术信息,一种是经营信息。 (二)公司可以从以下方面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1、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该界定好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加以分级、分类,确定保密责任及管理人员;对于商业秘密文件应当施以醒目的标记;尤其要注意计算机网络管理,要设定好不同岗位员工的权限;商业秘密的内容要定期更新。 2、对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员工应事先与员工签订有关保密协议。规范《劳动合同》中对竞业禁止、保密义务的约定和履行。 3、在对外谈判、签约、合作过程中,如果有可能使第三方知悉企业的商业秘密,应事先约定其负有保密义务,并明确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 4、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法律知识的培训。商业秘密通常并非是员工故意泄露的,很多情况都是在无意或不知中侵犯本企业、其他企业或他人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确定关键岗位和关键部门实施重点防护。同时从内部流程制度建设上,完善保密程序。尤其对于研发、财务、信息系统等核心部门,更要注意其人员的素质水平,不仅要注意管理和激励,更要让他们感受到信任和责任感。同时,企业要关注员工的情绪和心理感受,以防止产生恶意的泄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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