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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与家装公司签订完整的家装合同,最好在家居装修前先学习一些装修的基本常识、违约以及保修条款等大的条款、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开工、最好在家...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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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
房屋租赁过程中,因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角度不同,意见不一致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一方面折射出租赁市场的繁荣,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果不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将不利于市场的发育和成熟。 一、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是用于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可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在目前形势下,有些人可能会为了某些不当的经济目的,而作出违背当初约定的行为。如果是口头约定,将会给这种人以“空口无凭”的托辞。因此,签订书面合同是根本的,也是第一位的。 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书面合同更是不应缺少的。《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如果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的租赁期限则视为不成立,只能认为不定期租赁,而不定期租赁房屋当事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因此,无论租赁期限长短,哪怕只有一个月,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书面合同的保障,对于出租方或者承租方来说,都是一种约束和保障。如果一方不守约,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这样可以确保交易的稳定性。 二、优先购买权纠纷 优先购买权也常见于房屋租赁,特别是现在房价波动幅度大,且向上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能否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甚至以第三人的购买价格购买租赁房屋? 司法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不能因此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然更不可能以第三人的购买价格购买租赁房屋,而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 三、转租争议 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转租,是否可以随时主张转租行为无效?答案是不。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司法解释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无权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作为出租方,如知道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应当在六个月内及时行使权利。
转包在中小家装公司中十分常见,将工程转包给施工队,施工中发生了巨大质量问题,小公司拒不赔付,施工队人间蒸发,此时业主便投诉无门。为了避免因转包导致工程质量打折扣,在装修前,消费者应与家装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装修条款,对工程范围、工期、开工和完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装修材料品牌、付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以及维修期限等条款进行详细约定。此外,还应在合同中注明,工程不得转包,并明确如果出现工程被转包,责任应由家装公司承担。业主遇到无良装修公司,出现装修合同纠纷,应当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或消协举报,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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