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城镇规划区内经营性挖沙、取土、采石,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违反城镇规划。...
城镇街道、公共场所、居民生活区应当设置垃圾箱(斗)和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箱(斗)。工厂和建筑产生的垃圾应当由工厂和施工单位负责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城镇规划区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排放噪声和有毒有害污水、烟气。
违反城镇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由所有权人在限期内拆除。经批准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超过使用期限,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申请报批。因城镇建设需要,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由所有权人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在城镇街道、人行道、车站、码头、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一)乱倒有毒有害物质;(二)晾晒腐烂发臭物品,乱倒粪便;(三)乱倒污水、垃圾,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四)乱摆摊经营;(五)敞放牲畜、家禽;(六)其他有碍环境卫生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0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706人已浏览
1,4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