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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分为几种情况:第一,酒后驾车的,暂扣驾证,并处以罚款;再次酒后驾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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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程序终结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类: (一)因申请执行人的原因而致执行程序终结: 1、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3、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没有继承人的。 (二)因被执行人的原因而致执行程序终结: 1、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2、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终止后,无遗留财产可供执行,又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对这类也应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理由同上。 3、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虽未死亡,但其既现实的财产可供执行,又失去了潜在的偿还能力,实现上永久地失去了偿还债务的能力。 5、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执行不足清偿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由执行法院依职权发放再执行权利凭证的。 (三)因执行依据的原因致执行程序终结: 1、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生效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执行依据被撤销,其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归于无效,执行法院尖停止对该法律文书的执行,裁定结束执行程序。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的。裁定不予执行的法律文书只能是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根据生活中的同居关系的不同,法律对同居分为了以下几种: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如果是第一种的同居,则可以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必要的时候,可以签订一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确定一下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情况。如果是后两种的,则需要提交起诉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如需财产分割的)、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需决定子女抚养问题的)。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复杂,确定自己属于哪种同居关系,对号入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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