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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要注销的话,必须要到工商去办理手续,也就是说必须要对员工进行安置,并对债权债务进行审计,你们分公司不知是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没有的...
一、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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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老企业解散的,应当注销。因分立而存在的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分立而新成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财产,在分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不需要登报。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程序如下:1。清算:公司在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前,必须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结算公司事务、结算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二、注销登记申请:公司清算完成后,即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公司需要在注销前出具并准备以下报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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