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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言、被害人陈述、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种。只要有任何一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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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对犯罪嫌疑人做出逮捕命令的是检察院,其必须给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下发逮捕证,只是口头方式是不行的,不合法。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批捕程序,办案人员必须带上逮捕证才行。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该立即展开询问,经过调查发现其无罪的,要及时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逮捕
一旦被批捕,案件基本定性了:涉嫌刑事犯罪。 司法机关在审批逮捕程序中是非常谨慎的。一旦被批准逮捕,就意味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被判刑。如果错误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被批捕就基本定性刑事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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