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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相邻一方的房屋或其他设施未与相邻他方保持适当的距离或限制适当的高度而妨碍相邻他方的室内采光;因相邻一方某些不适当的光源照射因素致使相邻他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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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关于采光权侵权的补偿标准问题。虽然有的地方法规对采光权被侵害规定应给予补偿,但标准普遍过低。按照河北省高院[1993]3号《关于审理采光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的规定: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以受影响建筑物的居住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偿元,被遮挡建筑物列入拆迁范围的,酌情补偿,补偿后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再返还补偿费。
1、先去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具体询问情况。看规划部门给出什么解释。 2、如果不成有两条途径解决。一条打行政诉讼官司,要求规划部门撤销批文并进行赔偿。第二条打相邻权侵权诉讼官司,要求对方排除妨碍,赔偿因采光影响所造成的损失。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受害主体可以享有物上请求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妨害预防, 对于赔偿问题,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 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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