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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欠付工资的相关流程,首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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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劳动仲裁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相似,只是没有那么严格时间和程序的要求,但也包括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和裁决等过程.第一步提出工伤申请,第二步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第三步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第四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五步由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自愿承担,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发生争议,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是必经程序。
申请人:江某,男,汉族,1965年11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重庆市长寿区,现治疗于重庆市西郊医院,联系电话:13072399368。 被申请人:重庆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36号珠江彩世界。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医疗费8764.5元、伙食补助费3710.00 元、医疗期间护理费6747.00元、交通费1000.00元、停工留薪13494.0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49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494.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988.0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用740.00元、继续治疗费10000.00元,共计人民币:107427.5元。 事实和理由 2009年7月1日,申请人江某在被申请人重庆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泰亨项目工地施工时受伤,申请人的伤情经重庆市西郊医院治疗,诊断为第4腰椎爆裂性骨折、第12胸椎压缩性骨折、双上肢皮肤软组织挫伤。 2009年8月28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第4腰椎爆裂性骨折、第12胸椎压缩性骨折、双上肢皮肤软组织挫伤属于工伤,并作出九劳社伤险认决字【2009】112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被申请人对该工伤认定不服,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2009年12月14日作出维持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局认定江某的受伤性质属于工伤的决定。2009年12月31日,江某的工伤等级经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确定为:伤残八级。 至申请仲裁之日,申请人已垫付了医疗费、交通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本争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多次协商无果,特此请求贵委依法予以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430XXXXX。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 被申请人:XX市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0731-XXXXX 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罗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的双倍工资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的经济补偿金32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共计9826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XXX》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特依法提起,请予支持! 此致 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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