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由审判长决定回避的人员有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审判人员的回避,是由院长决...
律师解答 陪审员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中审判人员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的正、副院长,各审判庭的正、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院长决定。 2,按照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人们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回避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查、审判等活动。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 第十六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第十七条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发布《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本规定所称法院领导干部,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本规定所称审判、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人已浏览
43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