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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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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即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财产保险的标的非常广泛,如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载明保险标的的名称、范围、价值、坐落地点。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导致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事故或凤险范围。保险事故应具备下列条件:该事故有发生的可能,根本没有发生可能的不能成为保险事故;该事故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和意外的,必然发生或故意使之发生的事故不能成为保险事故;保险事故的发生须是未来的,事故已经发生或发生的危险已经消除则不能成为保险事故。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的确定以保险财产的价值为依据,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价额。如果投保方以保险财产的全部价额投保,则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相同;如果投保方以保险价额中的一部分投保,则保险方赔偿时一般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这是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代价和必要条件,必须在合同中订明。保险费是保险方建立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因此,交纳保险费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某一具体合同本身。保险费的多少是根据保险金额的大小和保险费率的高低来决定的。保险期限财产保险合同应明确规定保险的期限,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才由保险方承但责任。计算保险期限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年、月计算;另一种是以某项事件的始末为保险期限,如货物运输险以一个行程为保险的有效期。赔偿办法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应载明保险事故发生后确定和支付赔偿金的办法和程序,以作为将来进行赔偿的根据。
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人工资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价款或报酬数额或者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
为了避免今后质量标准问题复杂化,交易双方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就对质量标准作出约定且约定明确。另外,如果合同所涉金额大或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很高的,建议合同双方还要对标的物质量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检验机构进行明确约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质量条款既可以指导其自身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也可以在出现纠纷时有章可循。 2、质量异议期条款必不可少(1)质量异议期限合理约定质量异议期限的长短,我国民法典未作出具体规定,建议合同当事人可根据标的物的特性就产品内在质量和产品外观质量的异议期限做不同的约定,一般说来,产品外观质量的异议期短于产品内在质量的异议期。 (2)重视质量异议期起算时间的约定合同双方约定了质量异议期限后,往往忘了约定质量异议期起算时间。从本案来看,合同双方事先约定质量异议期起算时间对争议发生后的解决大有裨益。 (3)提出质量异议采用书面形式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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