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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受让证券营业部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建立《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证书管理,作好证书领取、发放和废旧证书的处置工作。对打印有误或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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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申请换入证券营业部,应提交下列材料:(一)证券营业部申请表;(二)证券营业部异地互换协议书;(三)本公司拟换出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的证券营业部异地互换同意函;(四)证券营业部《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技术服务站点设立、变更、终止事项获得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进行公告,所需费用由被公告的证券公司承担。
证券公司申请聘任或变更证券服务部负责人,应向证券服务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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