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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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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 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4、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治安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 2、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必要时,向路人、同学、老师呼救求助。 3.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 4.上下学尽可能结伴而行。 5.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可是他们也是爱理不理的样子,而且报案到现在还是没有任何的回音. 学校的责任是什么呢?我自己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我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本人现在也是在家,没有在学校.学校在梅州,我现在是在汕头. 尽管回到家后有问过班主任学校的看法,可是学校叫我尽量快交,有多少钱就先交,可是家人说等到下学期再看怎么办.因为班主任证明了我的钱被盗所以可以下学期再交.可是再交2000元觉得不明不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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