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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做法是不对的,给你的那点钱根本不够的,所以你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你这个案件有两种处理办法。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
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非法用工赔偿标准要求赔偿。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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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因造成的属于工伤,单位不给申报的,可以自己携带工作关系证明、工伤证明等到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1年,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伤残鉴定,骨折至少10级,10级一次性赔偿10万左右,数额与年龄和平均工资有关系,与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养伤期间工资照发。
工人在工地受伤,应由用人单位申报工伤,按工伤保险的规定给予治疗和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人自己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险部门自行申报。如果用人单位不垫付手术费,工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如果单位不予赔偿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可享受以下待遇: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以上是对 老板说办不了工伤保险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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