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主要工作的地位是什么,有哪些刑事诉讼的权利

2022-03-02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主体或主要诉讼主体。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负责主持和指挥全部诉讼活动,并对案件作出裁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有权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和裁定驳回自诉;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进行调查;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查询和冻结;有权审理和裁判一切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有权决定法庭开庭的时间、地点;有权决定法庭辩论的开始和终结;有权决定是否延期审理;有权决定是否调取新的证据或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有权决定宣告判决的地点和方式;有权裁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也有权重判或轻判;有权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也有权决定维持已生效的裁判,等等。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与应尽职责的一致性:法院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一般地说也都是它应尽的职责,应尽的义务。当客观实际和法律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行使某项诉讼权利时,它必须行使,决不能放弃。如果应该做而未做,应该行使的权利而未行使,这是失职的表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权依法对贪污、渎职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有权审查决定批准逮捕,也有权决定不批准逮捕;有权审查决定提起公诉,也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有权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裁判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也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等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