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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在作出审判前是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的,但如果已经判决的,不得撤回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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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是可以同时开庭审理的。如果涉外仲裁的案件的承认与执行的诉讼标的是一致的就是可以同时进行开庭审理,这是合理的行为。如果双方就法院做出的裁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上诉。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劳动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并非必须立即公布裁决结果。通常情况下,仲裁庭会等待案件审理完结,并在适当的时候公布裁决结果。原因在于,在法庭上,仲裁庭需要了解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正确地做出裁决。因此,大部分情况下,没有哪个地方会当场公布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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