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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
供水企业可以对欠费用户停止供水。 1、供水企业与业主(用水人)之间存在供水合同关系。用水人有要求供水的权利,而供水公司相应地享有收取水费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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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社会保障基数一般是指社会保险支付基数,通常根据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确定,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供水企业可以对欠费用户停止供水。 1、供水企业与业主(用水人)之间存在供水合同关系。用水人有要求供水的权利,而供水公司相应地享有收取水费的权利。 2、如果用水人不履行交纳水费的义务,则供水公司可以拒绝履行供水的义务,即供水公司有停水的权利。 风险提示: 1、用户欠费超过六十天,供水企业可以停止向用户供水。采取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提前十日通知用户。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结清水费及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 2、对违法建筑和清无过程中确定为无证无照经营户,供水企业应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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