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扣除已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两个月,然后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期限增加两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员工本人提出离职,那么是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如果员工本人有就职意愿,办理了失业登记,那么也是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的。 2、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异地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申请符合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具体程序如下:失业人员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告知失业人员后提交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移证明后,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接收证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接收证明后,按规定转移失业保险费用;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移的相关资金后,应当及时审核,并按规定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出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个工作环节15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6人已浏览
639人已浏览
721人已浏览
32,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