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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处罚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相关规定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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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有以下特点和内容:1、剥夺罪犯的终身自由和无期徒刑没有刑期限制,需要剥夺罪犯的终身人身自由,因此它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作为仅次于死刑的严厉刑罚,只适用于严重犯罪。1997年刑法一般有三种形式: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选择性刑罚,无期徒刑为法定最高刑罚;无期徒刑和死刑作为选择性刑罚;死刑作为最高刑罚,无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选择性刑罚。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无期徒刑是剥夺最终自由的法律规定,但很少有罪犯因为法律规定了减刑、假释、赦免等制度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刑法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减刑、假释,促进罪犯积极改造。因此,无期徒刑不同于一些国家刑法中的终身监禁。3、根据《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不能孤立申请,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无期徒刑不能孤立申请。这也反映了无期徒刑的严重性。
根据刑法典第4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具有以下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关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典第57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有如下情形: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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