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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
一般是不会经过公告送达的,从仲裁裁决收到之日起15日后生效。如果是以公告方式送达,则公告期限60天,上诉期15天,75天后生效。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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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实重新申请仲裁。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我国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生效后的裁决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最后决定,不得再争议。 (2)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已是期满不诉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争议。如当事人再起诉,法院可不受理。 (3)当事人必须遵照生效裁决的条款和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 一方如果逾期不履行, 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方式因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种方式。 第一种:仲裁裁决书自裁决收到之后双方都在15天之内没有起诉到法院而生效。 第二种:双方在裁决书收到之日起15天之内起诉到法院,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维持仲裁裁决结果,则裁决书自法院最终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三种:当仲裁裁决书是一方当事人缺席情况下作出的,则仲裁裁决自公告送到之日起60日后生效。
根据《仲裁法》第15条、第75条的规定,由于我国的仲裁协会尚未制定统一的《仲裁规则》,因此,《仲裁规则》现阶段是由各个仲裁委员会自行制定的暂行性规定,所以,仲裁裁决的作出期限由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机构的不同规定而使该期限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你所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制定的《仲裁规则》来确定。另外,根据《仲裁法》第25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因此,你可以自行翻看仲裁委员会送达给你的《仲裁规则》,里面就有关于仲裁作出裁决期限的规定。大部分的仲裁机构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案件要求在仲裁庭祖庭后3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特殊情况下,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普通程序的仲裁案件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特殊情况下,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具体仲裁作出期限和延长期限均需要以你收到的仲裁庭送达给你的《仲裁规则》的规定为准。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仲裁协议有效/无效。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与申请人×××以……方式订立仲裁协议,内容为:……(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无效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制定,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用。 2.申请确认仲裁的法院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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