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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对于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土地管理法》第62条仅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
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如果原本属于同一户宅基地的家庭成员由于结婚等需要分户的,可以乡村集体申请分户并另外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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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产,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因此,购房者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公开转让、抵押。遇到房屋拆迁情况的,也不能依法得到补偿。但是,如果是农村内部之间流转,是允许的,但是要遵循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和房屋一体的。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二、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宅基地: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三、在空地上,你户申请后,我局派国土所人员去现场核实土地类型,属原宅地、村内空闲地或未利用地,在不违反当地政府因建设需要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可以建设。属农用地(耕地)的,不经批准一律不准建设。
农村土地确认权一人两处宅基地被回收,建议转让给本村同一集团的人。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一户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应转让多馀的住宅。受让房屋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按照该方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以上宅基地,满两年未转让其多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集体土地使用权回收申请,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回收,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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