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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5、一次性医...
以下内容就是职工工伤应享受待遇,希望您能满意原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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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生活护理费:工伤治疗结束后,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护理等级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1)完全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2)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3)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4至6个月本人工资(每低一级减少2个月工资)。三、伤残津贴: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1)一级至四级残疾:月薪90%至75%(每低一级减少5%)。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以残疾津贴为基础缴纳医疗保险费。符合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停止发放,补足差额。(2)五级.六级残疾: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安排工作;工作的,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0%.60%,直至退休(改发养老金)。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经鉴定构成五至十级残疾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一)五至六级残疾:职工提出解除或者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分别支付18、16个月的工资和工资;(2)七至十级残疾: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所在单位按照工资分别支付14至8个月的工资。5、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经鉴定构成五至十级残疾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一)五至六级残疾:职工提出解除或者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分别支付16、14个月的工资和工资;(2)七至十级残疾: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所在单位按照工资分别支付12至6个月的工资。
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 (二)康复性治疗费; (三)辅助器具配置费;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 (五)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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