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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鉴定的时间范围

2021-10-01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刑事司法鉴定人也有拒绝受理鉴定的权利,但需满足条件之一: 1、委托要求超出本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2、送鉴的鉴定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的,或者与鉴定要求不符的; 3、委托鉴定的主体不具备法定条件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通则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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