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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自己的资产给债权人)。主要有:现金(货币资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将债券转为股权)。(应付可转换债券除外)股份公司:债务转股本;其他公司:债务转实收资本。
一、债务重组中账面价值指什么在债务重组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账面价值”与“账面余额”。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两个名词的含义是有很大区别的。账面余额是指某账户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与该账户相关的备抵项目(如累计折旧、资产的减值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账户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为账面价值。二、债务重组的原则有哪些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 1、本原则。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如有收益也只能计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 2、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①对于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如现金、应收账款等,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入账;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②对于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本不产生损益。 3、债务人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应付账款等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应付款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4、关税费的确认。在债务重组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对于债权人,应计入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对于债务人,则与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一并计算。 5、及到补价时的处理原则。涉及到补价时,会计处理上可视为两笔业务处理:一是对补价的处理,二是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于债权人,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处理,借记相关资产,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应收债权的部分收回,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等等。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方法:1、以资产偿还债务是指债务人将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偿还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库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用现金偿还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偿还债务,用等量的现金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这里的债务重组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票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债务转为资本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将债务转为股东的其他企业来说,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除未付利息等。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以上三种方式共同偿还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用转让资产偿还一部分债务,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方法:(1)部分债务由资产偿还,其他部分由资产偿还(2)部分债务由资产偿还,其他部分由资产偿还(3)部分债务由资本偿还,其他部分由资产偿还(4)部分债务由资产偿还,部分由资本偿还,其他部分由资本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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