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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
法院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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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金是缴纳给法院的,而且都是家属到法院去缴纳的;2、2010年的3月左右,全国统一开始逐步的实施追缴罚金,当从实际操作来讲,是看犯人的态度问题,而不是具体缴纳的金额;3、每个省、每个地方对追缴罚金的执行力度不一样,一般来说缴纳1/3的至少的;4、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困难的,要到村、乡、县民政局盖章,对减刑会有所帮助;5、不缴纳罚金,对最后一次减刑有很大的影响,一般都是少减几个月,你能减1年6个月,他给减1年3个月左右,但是也不能确定,每个法院不一样。
罚金是指强制执行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刑法。罚款作为财产刑,以剥夺罪犯的金钱为内容。罚款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出罚款的票据,当事人拿着这张票据向任意法院指定银行提交,银行向当事人提交收据,把这张收据交给法院,保留一系列证明自己支付罚款。正常情况下,罚金刑期一次性缴纳,对于无法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应随时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灾难缴纳确实有困难,可适当减少罚款金额或免除罚款。
罚金的缴纳方式,根据《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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