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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作了法律调整。《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
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有以下8种: (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2)排除妨碍,指排除侵权行为对权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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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二级重伤的事故中,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交通费用、护理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以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和精神损失方面的抚慰金等等。如果事故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则还须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应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最终的伤残级别来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如果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则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则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则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医生因误诊导致患者受到人身损害,那么这是一种侵权行为。患者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与治疗和康复相关的合理费用。此外,如果因误诊导致患者残疾,那么患者还应当得到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如果他人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那么受害还应当得到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患者死亡,那么受害的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是: 1、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者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定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2、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而上面所列举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除了第125-126条规定的地面施工责任与建筑物责任采过错推定外,其余皆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过错推定也就是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除非行为人可以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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