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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结婚对象必须是符合法定年龄的未婚男女。男子的年龄不得小于二十二周岁,而要是女子的话,那么结婚年龄仅仅是要求不得小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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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婚姻的立案条件是: 一、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骗取结婚登记; 二、该欺诈行为使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相关法律总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2、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3、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夫妻生活应当包含以夫妻名义共同享受物质生活、性生活、社交生活、精神生活等内容。因此,事实婚姻关系不仅要求当事双方应该具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意愿,而且应该具备夫妻生活的内容,双方对外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互尽夫妻义务,互相扶养、救助,共同购买、管理、享受、处分家庭共同财产,特别是传统家庭观念中构成家庭所必备的居住房屋,以及现代家庭生活中普遍公认的具有较为重大价值的车辆等家庭的重大财产。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双方虽然承认自1986年以来即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但是,被告多次拒绝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证明其没有结婚组建婚姻关系的意愿;原告确认对被告购买房产、汽车等重大财产事宜不知情,也未出资,证明双方不具备婚姻关系中共同购置、管理家庭重大财产的共同管理、享受物质生活的实质内容,因此,不能认定双方业已构成事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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